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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烟台蓬莱市司法局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10人)

2020-01-07 08:41:54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编辑烟台公选遴选备考交流群

 

为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决定面向社会继续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10名,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专职人民调解员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品行端正,公道正派,热心人民

调解工作的退休职工;

2、男性应聘时年龄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不超过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体貌端庄,廉洁自律,无不良嗜好;

3、大专以上学历(调解工作经验丰富者,可适当放宽),有一定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能操作电脑优先;

4、身份明确,社会关系清楚,在蓬莱市内有固定住所;

5、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机关、人民教师、医生,以及从事过仲裁、司法调解人员等退休人员可优先聘任。

二、不适宜担任调解员的人员

1、现役军人;

2、正在被刑事起诉或已被刑事拘留、逮捕的人员;

3、曾担任过调解员,但被撤职的人员;

4、曾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曾经违法犯罪人员;

6、其他不宜担当调解员的情形。

三、人民调解员基本职责

1、接受司法局委派、委托,开展调解工作,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2、接受行业部门领导,积极参与行业部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3、严格依照《人民调解法》调解纠纷,做好调解案件登记、统计和卷宗整理归档工作;

4、参与化解涉群体性事件矛盾纠纷、涉诉信访案件化解;

5、接受法院邀请,参与诉前调解和行政和解等工作。

四、基本待遇

本次选任调解员每月生活补助为1500元,每调解成功一起案件给予50元-300元不等的补贴,具体数额由市人民调解主管单位考评认定。

五、招录程序

(一)报名:报名人员先拨打电话进行报名预审,预审通过后于2020年1月13日之前到蓬莱市司法局(蓬莱市南环路136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递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者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参加面试。

(二)资格审核需提报材料:

1、《蓬莱市人民调解员报名表》一式三份;

2、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3、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审:对面试通过的人员进行政审。

(五)公示:对拟选任人民调解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期满后无不良反映的,予以录用。

(六)录用: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内,未调解成功一起案件者予以辞退;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颁发聘书及人民调解员证书,聘为专职人民调解员。

报名联系人:宋昌明

赵 鑫

报名联系电话:

蓬莱市司法局

2020年1月6日

原标题:蓬莱市司法局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

原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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