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山东工业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9人)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成立于1959年,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坐落于淄博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校园占地近1000亩,建筑面积38.71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3亿元,图书馆纸质藏书80万册,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2000余人,是山东省首批技能型特色名校,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建校60多年来,学院依托行业优势,打造核心竞争力,不断优化专业设置,打造特色专业,逐步形成了对接绿色钢铁产业链,以冶金类为优势特色,以现代制造类和服务类为支撑,相互关联、协调发展的专业布局。
学院坚持育人为本,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内涵建设硕果累累。学院坚持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之道,发挥行业办学优势,整合校企研发资源,积极创建产学研结合平台,为教师职业发展创造条件。
目前,学院正进一步深化各项改革、加强内涵建设,为把学院建成理念先进、特色鲜明,在体制机制创新、办学效益、综合实力、社会服务等方面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高职院校而奋斗。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9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初级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5月26日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条件要求;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山东工业职业学院网站(http:)等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
通过学院人事系统注册(http://47.98.174.22:8094),填报《山东工业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提交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能够正常毕业),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签订诚信承诺书,同意应聘介绍信在人事系统其他附件中上传。
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
(1)关于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由所在支部或基层党委提供证明,格式自拟,在人事系统其他附件中上传。
(2)两年国外学习经历:毕业证可以证明的,在人事系统其他附件中上传毕业证,否则由毕业学校提供证明并附中文翻译。
(3)关于专业和专业方向:专业认定依据毕业证书,限定本科专业的需要上传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专业方向证明由所在学校研究生院或相关院系开具。
2、资格审查:
人事系统告知结果。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视疫情另行通知)
笔试分为二类,各类均考一科。第一类笔试内容为形势与政策、教育学、心理学知识,满分100分,题型为客观题。参加考试的岗位范围为:《汇总表》中教师8至教师19岗位,科员3岗位。
第二类笔试内容为形势与政策、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100分,题型为客观题。参加考试的岗位范围为:《汇总表》中教师3至教师7岗位,教辅1、教辅2、科员1、科员2岗位。
2、面试
笔试结束后,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面试前由本人来校进行资格复查,符合条件的发放面试通知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另见学院网站通知),仍未提供完整材料的视为放弃,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考人数的1:3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按招聘人数1:1比例组织体检。学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核对材料、查阅档案等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德、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合格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我院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学院人员控制总量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山东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符合我院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规定的,可享受相应补贴。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规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
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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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山东工业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8/202005/5f1cb390-c768-4feb-9e7f-b30ea6a3923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