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威海市森林专职消防员补录公告(15人)
一、招收人数
市森林消防大队招收森林专职消防员15名。
二、报名条件
▼基本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男性公民;(二)遵守宪法、法律和规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三)自愿加入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四)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六)身体和心理健康;(七)具有良好的品行;(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优先条件
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职业院校的消防及相关专业毕业生优先招录。
三、报名时间
2020年6月1日9:00至2020年6月7日17:00。(工作日期间受理)
四、招录流程
(一)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电话报名或邮件报名方式。根据要求在市报名点报名。招录对象本人现场报名的,可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一并进行资格审查。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应届毕业生如暂未发放毕业证的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取资料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确定是否具备报名资格。招录对象根据报名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到市报名点进行资料现场审核(采取现场报名的,可在现场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
(三)政治审核。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按照规定程序严格考核招录对象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等,并对招录对象个人信息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政治情况进行核查了解。
(四)体检。在市招录办公室指定的二级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和心理测试。体能测试主要考核招录对象肌肉力量、肌肉耐力和柔韧素质等;岗位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核招录对象协调能力、空间位置感知以及对高空、黑暗环境的心理适应度;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
(六)面试。面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内容。
(七)公示。市招录办公室根据招录对象政治审核、体格检查、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等情况,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待集中培训后,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
(八)录用。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九)入职培训。录用人员按要求参加集中培训、在岗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予以淘汰。培训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五、待遇标准
在全省森林专职消防员薪酬管理相关办法出台前,薪资待遇参照市级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员标准执行,按照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由市财政保障。
六、特别提示
(一)疫情防控期间,市外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需携带健康证明并做好自我防护,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等工作。对故意隐瞒,造成不良后果的,一经查出,将按相关规定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招录对象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培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三)招录对象应根据招录工作安排,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
(四)招录对象上交材料(复印件)不予退还。
(五)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不接受以任何组织或个人名义推荐的报名人员;任何组织或个人以承诺推荐报名、确保招录为形式的有偿服务均与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无关,一经查实取消招录资格。
七、联系人名单
招录单位 |
咨询及报名点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市森林消防大队 |
市消防救援支队(威海市古寨西路159号) |
商和虎(市消防救援支队) 电 话: 王 霖(市应急管理局) 电 话: 邮 箱::p> |
*工作日期间受理
八、报名表
威海市森林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照片 |
||||
籍 贯 |
|
民 族 |
|
现户口所在地 |
|
|||||
政治面貌 |
|
党团时间 |
|
婚姻状况 |
|
|||||
特 长 |
|
身份证号码 |
|
|||||||
文化程度 |
|
家庭住址 |
|
|||||||
所学专业 |
|
服役情况 |
|
|||||||
毕业院校 |
|
意向单位 |
□市森林消防大队 |
|||||||
是否服从调剂 |
□是□否 |
联系电话 (手机) |
|
|||||||
个人简历 |
|
|||||||||
家庭主要成员 |
称 谓 |
姓 名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招录对象承诺签名 |
本人确定自己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经审查不符,承诺自愿放弃招录资格。 |
|||||||||
(签名) 年 月 日 |
九、考核标准
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暂行)
一、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
|||||||||||||||||
项 目 |
测试成绩对应分值、测试办法 |
||||||||||||||||
1 分 |
2 分 |
3 分 |
4 分 |
5 分 |
6 分 |
7 分 |
8 分 |
9 分 |
10 分 |
||||||||
男性 |
单杠引体向上(次 /3 分钟)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1.单个或分组考核。2.按照规定动作要领完成动作。引体时下颌高于杠面、身体不得借助振浪或摆动、悬垂时双肘关节伸直;脚触及地面或立柱,结束考核。3.考核以完成次数计算成绩。4.得分超出10分的,每递增1次增加1分。 |
|||||||||||||||||
10米×4 往返跑 (秒) |
13″10 |
13″7 |
13″5 |
13″3 |
12″9 |
12″7 |
12″5 |
12″3 |
11″9 |
10″3 |
|||||||
1.单个或分组考核。2.在10米长的跑道上标出起点线和折返线,考生从起点线处听到起跑口令后起跑,在折返线处返回跑向起跑线,到达起跑线时为完成1次往返。连续完成2次往返,记录时间。3.考核以完成时间计算成绩。4.得分超出10分的,每递减0.1秒增加1分。5.高原地区按照上述内地标准增加1秒。 |
|||||||||||||||||
1000 米 跑(分 、秒) |
4′25″ |
4′20″ |
4′15″ |
4′10″ |
4′05″ |
4′00″ |
3′55″ |
3′50″ |
3′45″ |
3′40″ |
|||||||
1.分组考核。2.在跑道或平地上标出起点线,考生从起点线处听到起跑口令后起跑,完成1000米距离到达终点线,记录时间。3.考核以完成时间计算成绩。4.得分超出10分的,每递减5秒增加1分。5.海拔米,每增加100米高度标准递增3秒,米,每增加100米高度标准递增4秒。 |
|||||||||||||||||
原地 跳高 (厘米) |
45 |
47 |
50 |
53 |
55 |
57 |
60 |
63 |
65 |
67 |
|||||||
1.单个或分组考核。2.考生双脚站立靠墙,单手伸直标记中指最高触墙点(示指高度),双脚立定垂直跳起,以单手指尖触墙,测量示指高度与跳起触墙高度之间的距离。两次测试,记录成绩较好的1次。3.考核以完成跳起高度计算成绩。4.得分超出10分的,每递增3厘米增加1分。 |
|||||||||||||||||
备注 |
1.任一项达不到最低分值的视为“不合格”。2.高原地区应在海拔4000米以下集中组织体能测试。3.高原地区消防员招录中“单杠引体向上、原地跳高、屈膝仰卧起坐”按照内地标准执行。4.测试项目及标准中“以上”“以下”均含本级、本数。 |
||||||||||||||||
二、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和标准 |
|||||||||||||||||
项 目 |
测试办法 |
优秀 |
良好 |
中等 |
一般 |
||||||||||||
男性 |
徒手组合练习 |
考生佩戴消防头盔及消防安全腰带,由左右屈体转20次、屈膝两头起20次、击掌俯卧撑5次、背手蛙跳25米、仰卧手足走25米五个动作组成。记录时间。 |
1′35″ |
1′55″ |
2′20″ |
2′50″ |
|||||||||||
黑暗环境搜寻 |
考生穿着全套消防员防护装具,从长度为20米的封闭式L型通道一侧进入,以双手双膝匍匐前进的姿势从L型通道另一侧穿出。记录时间。 |
38″ |
40″ |
42″ |
45″ |
||||||||||||
拖拽 |
考生佩戴消防头盔及消防安全腰带,将60公斤重的假人从起点线拖拽至距离起点线10米处的终点线(假人整体越过终点线)。记录时间。 |
12″ |
13″ |
14″ |
15″ |
||||||||||||
备注 |
1.任一项达不到“一般”标准的视为“不合格”。2.高原地区应在海拔4000米以下集中组织适应性测试,海拔米,每增加100米高度标准递增3秒米,每增加100米高度标准递增4秒。 |
更多信息请访问山东烟台招警考试网
原标题:威海市森林专职消防员补录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weihai.gov.cn/art/2020/6/1/art_51863_23320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