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7月11日】2020烟台中小学教师资格人认定时间提醒
2020烟台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各地区汇总已发布。烟台教师资格认定时间:7月6日-7月11日。烟台中公教育特整理了相关信息。方便大家及时认定。
(一)现场确认网上预约
申请人6月29日-7月5日8:00-18:00登陆进行现场确认预约,统一用A4纸打印预约号单。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报及网上预约后,在预约时间内,到相应的现场确认点提交教师资格申请材料。申请人因故无法亲自提交申请材料的,可委托他人持全部申请材料、委托书(见附件2)、申请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代为办理。
教师资格申请材料如下: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国(境)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烟台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当次有效,见附件1)。
4.《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5.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学科、学段)。
7.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8.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9.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审查验证取得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三)认定和领取证书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领取时间请查阅各认定机构网站(官方微信、QQ群)发布的证书领取通知。本批次申请高中、中职、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的证书原则上统一采取免费邮寄方式发放。
更多信息请访问烟台教师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