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直属学校“青年教育人才引进计划”简章150人(第一批)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75号)等规定,烟台开发区教育系统面向优秀毕业生引进青年教育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站招聘考点设置在烟台开发区,招聘计划共计150名,具体学科分布、岗位计划及条件详见附件1。本批次招聘未完成的招聘计划可向下批次招聘调剂,具体情况详见报名网站。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内知名大学(名单见附件3)2021年应届或2019年、2020年未就业往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含)以上毕业生。
2.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1年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非山东省生源的公费师范毕业生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跨省就业条件,并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3.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普通全日制硕士(含)以上毕业生,研究生期间须获校级二等(含)以上奖学金(不包含新生入学奖学金)。
4.获第八届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含)以上的2021年应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含)以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4.应聘人员须为1985年3月12日(含)以后出生。
5.报考人员学历证书(不含辅修专业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相近专业是否符合要求由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并于报名期间每日在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网站公布。
6.具有符合招聘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书可通用于学科一致的中小学教师岗位,岗位另有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持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视为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7.报考语文教师岗位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其他岗位须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8.2017年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9.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除2021年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第八届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书应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外,岗位要求的证书(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报考人员应于2021年3月1日(含)之前取得。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可于入职后一年内取得,无法如期取得的,予以解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21年应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2021年应届毕业生除外)。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考生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
三、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3月13日9:00-3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3月13日12:00-3月16日11:00。
2.报名方式。
(1)登录烟台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s://ystwx.yantai.gov.cn/edubm/pc/#/);
(2)下载“烟台一手通”APP,点击首页“教师招聘”专题。
3.具体要求。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联系,咨询电话可在岗位需求表中查询。应聘人员首次登录报名系统需注册山东省统一身份认证账号,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应聘人员根据提示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个人报考信息,上传的照片、图片等应保证清晰可辨,然后提交审核;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3月15日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为保证报名顺畅,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4.网上审核。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查看网上报名情况,确定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并对网上审核结果负责。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3小时前应聘人员进行网上审核,并在网上反馈审核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小时后至3月16日11: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网上审核结果。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留存通过网上审核人员的报名信息,供现场资格审查时参考。应聘人员对报名网上审核结果持有异议,可在3月16日15:00前向指定的报名期间复核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网上审核结果无异议。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凡报考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按照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方可参加考试考核。
网上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招聘计划11人(含)以上,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2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至10人(含)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计划招聘11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个别急需紧缺专业(或岗位),经报招聘主管机关研究通过后,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二)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将根据实际情况在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网站发布。
2.提交材料。现场资格初审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表(通过报名系统打印,为上交材料封面)。
(2)身份证。
(3)学位、学历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1年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海外留学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证书提供原件有困难的可以仅提供复印件。
(4)2021年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往届毕业生提供报到证,无业人员需提交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5)教师资格证书。
(6)普通话证书。
(7)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解除合同(协议)或同意报考证明。
(8)博士毕业生须提供主要科研成果、论文、论著目录及荣获国家、省(部)级荣誉等情况。
(9)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普通全日制硕士(含)以上毕业生提供校级二等(含)以上奖学金证书或学校研究生处(教务处)出具的奖学金证明材料。
(10)获得“第八届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含)以上的2021年应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含)以上毕业生提供获奖证书。
(11)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专业要求”栏中专业后面有括号的,括号内的内容即为专业研究方向要求),还须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和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并加盖公章;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12)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1张(照片反面写姓名及报考岗位)。
4.有关要求。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审查材料不全的,须在面试前一天17:00前提交。同意报考证明或解约证明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如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审核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本次考试免收考试费。
(三)考试。
1.时间、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发放的准考证标注为准。
2.有关要求: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较多的招聘岗位,增加初试环节。
(1)初试。同一应聘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30人(小学语文50人)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同一应聘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小学语文50人)的,原则上先进行初试,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也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方式一般为结构化面试。初试成绩低于60分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按照岗位计划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最多不超过30人(小学语文50人),最后一名并列除外;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计划5倍的,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有专业技能展示要求的岗位加试专业技能展示,专业技能展示时间根据学科另行确定,按照试讲与专业技能展示6:4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
①参加对象:组织初试的岗位,初试通过人员;不组织初试的岗位,通过现场资格审查领取面试准考证人员。
②成绩公布:本岗位面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人员不予聘用。
(四)签约。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重新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以岗位为单位,按照本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招聘计划,按照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本岗位放弃签约的,在考察范围内顺延至下一位递补。签约时2021年高校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往届毕业生需提交报到证原件。
(五)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小组,对拟聘用的对象进行等额考察,考察时间和具体事项由招聘主管部门另行通知。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六)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报考人员为城市低保人员或农村特困大学生、残疾人的,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或复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其他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七)公示与聘用。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后入职前,同一招聘岗位包含2个及2个以上招聘单位的,拟聘人员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通过高分先选的方式确定具体用人单位。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应聘人员按期毕业并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请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网站、微信群或QQ群的相关通知。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面试作弊等行为,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招聘工作具体事宜请咨询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政工处,咨询电话:0535-6396721。
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监督电话:0535-6396790,0535-2101861。
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官方网站:
http://www.yeda.gov.cn/col/col33545/index.html。
公开招聘报名网址:
https://ystwx.yantai.gov.cn/edubm/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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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
杨老师:18363816318;鞠老师:18106385850
本简章由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度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直属学校“青年人才引进计划”(第一批)学科分布、岗位计划及条件.xlsx
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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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直属学校2021年度“青年教育人才引进计划”简章(第一批)
文章来源:http://www.yeda.gov.cn/art/2021/3/4/art_34053_29075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