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青岛市南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2021年青岛市市南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的规定,现将2021年青岛市市南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对资格审查阶段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2021年市南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成绩不低于50分。
二、确定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及面试人选
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及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附件中加“Y”者为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达不到计划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及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及面试人选。
三、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7月8日,8:30-11:30。
地点:青岛市市南区老年活动中心(青岛市市南区宁国路13号)。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须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参加资格审查,如实报告健康排查有关信息,确认参加面试。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和主动弃权的,招聘单位将终止其招聘程序。因终止招聘程序出现面试人选未达到岗位招聘计划3倍的,将从该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有关递补事宜另行通知。
四、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人选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在职及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4月23日前取得)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使用A4纸复印)。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包含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应聘的,还应提交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2021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2.在职人员应聘的,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也可在考察或体检前提供。
3.其他人员应聘的,属于无业人员还应提交无业状态承诺书。
4.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交服务基层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西藏籍、新疆籍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交户口簿;残疾人还应提交残疾人证;退役大学生士兵还应同时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6.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还应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7.对应聘人员有工作年限要求的,还应提交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有效证明材料。对应聘人员有资格条件要求的,应提交相应资格证书。关于年龄、工作经历和年限、及其他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4月23日。
五、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由本人参加资格审查,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并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二)经资格审查合格并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请及时关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的面试有关安排,按要求做好面试准备。
(三)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交材料缺失或通讯不畅等个人原因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责任自负。
六、防疫要求
(一)应聘人员要加强防疫知识学习,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人员聚集;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请注册山东健康通行码,保持山东健康通行码为绿色,健康参加资格审查。
(二)从中高风险地区返(来)鲁的人员,须持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证明,并持有3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三)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和到过或途径中高风险地区的返(来)鲁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排查、核酸和抗体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四)重点地区(以疫情即时信息发布为准,非中高风险地区)返(来)鲁的人员或途径重点地区人员,应主动向招聘主管部门报告,并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参加资格审查时,应携带资格审查前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五)所有应聘人员进入资格审查地点前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37.3℃的考生,须进行体温复测。体温复测后仍高于37.3℃,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资格审查的,安排在备用地点进行。
(六)资格审查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应聘人员身份,应聘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应聘人员应排队有序入场和离场,与他人保持距离。
(七)请广大应聘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532-88729570(工作日9:00-17:30)
附件:2021年青岛市市南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
青岛市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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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2021年青岛市市南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资格审查有关事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dsn.gov.cn/n16/n1175/n9964611/n9964757/n9964758/n9964764/2106211011395554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