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方案
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试行)》和《2021年青岛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有关要求,现就2021年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定面试方案如下:
一、面试对象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3个岗位,共8人。其中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业务岗招聘1个岗位,共5人;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岛管理处综合业务岗招聘1个岗位,共2人;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莱西管理处综合业务岗招聘1个岗位,共1人。
招聘采取先笔试后面试方式。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笔试,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经现场资格审查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领取面试通知单。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但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二、面试内容
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特点和职位要求,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协调应变能力、专业知识应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自我认知能力和仪容仪表等。
三、面试方法和程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考生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按要求到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2号乙参加由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的面试。
经审核确认后,考生按事先抽签确定的顺序依次进入考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其余人员在候考室等候。面试结束,考生退出考场。面试时间为10分钟,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四、资格审查、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由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有关资料的方式进行。在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笔试准考证、《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字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2021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包含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2021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2.2019年、2020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4月23日之前取得)、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3.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7月5日-7月6日,9:00—16:00。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单。
2.现场资格审查地点: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事处(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2号乙华仁大厦裙楼三楼316房间)。
(三)面试时间地点
1.报到时间:2021年7月21日,考生12:00前报到。
2.报到地点: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楼会议室(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2号乙华仁大厦裙楼三楼)。
3.面试时间:2021年7月21日,13:00开始。
4.面试地点: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楼会议室(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2号乙华仁大厦裙楼二楼)。
五、面试成绩评定及计算
面试采取百分制,由7名专家组成的考官现场打分,全部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他得分平均值计算每位考生成绩。
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并于当天在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qdgjj.com)公布。
六、有关说明
(一)考生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领取面试通知单。超过规定时间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未尽事宜按《2021年青岛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执行。
(三)面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进入面试考点参加面试,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面试前7天内在我省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面试。
2.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审查现场或面试考场。
3.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及面试答辩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其它时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4.来青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本次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14天内来青的人员和其他疫情重点地区来青的人员,与新冠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人员,应于面试方案公布之日后2日内与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并向青岛市及各区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对接申报,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5.因旅居地疫情风险等级调整为中、高风险而无法来青的考生或因其它疫情原因无法到现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面试的考生,请于面试方案公布之日后2日内及时与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
6.因疫情原因无法到面试现场参加面试的考生,可签署书面声明放弃本次面试,也可经与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协商后安排网络面试,网络面试方案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公布。
7.如防疫形势发生变化,具体防疫举措以本地最新疫情防控要求为准。
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招聘单位联系电话:0532-83096737、0532-83861578
招聘单位监督电话:0532-85834556
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监督邮箱:qdsyc@qd.shandong.cn
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32-85912185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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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1年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方案
文章来源:http://www.qdgjj.com/n28356077/n32565713/2106211706557708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