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烟台市莱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第二批)现场资格审查通知
根据《烟台市莱山区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
(第二批)简章》要求,现将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安排
资格审查日期 |
时间安排 |
岗位 |
7月19日 |
上午 |
幼儿教师C(报名序号≤00215) |
下午 |
幼儿教师C(报名序号>00215) |
|
7月20日 |
上午 |
幼儿教师A、幼儿教师E |
下午 |
幼儿教师 |
二、资格审查程序
第一步: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考生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资格审查处”按要求将材料提交给工作人员审核。
第二步:复核、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持资格审查材料到“面试通知书发放处”复核,通过复核的考生签字领取面试(初试)通知书,加入指定微信群。
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提前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全程佩戴口罩。
三、资格审查材料
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以下材料按顺序排列,原件审核后退回):
1.通过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报名登记表》(作为上交材料封面)、《诚信承诺书》各1份,均需亲笔签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1年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和能够按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个人书面承诺原件,承诺专业须与学历学位认证书一致)。
4.2021年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省内高校无纸质就业协议书的,需作出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就业承诺(附件1);2019、2020年择业期末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提供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择业期未就业书面承诺书(附件2);无业人员需提交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原件3)。
5.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岗位的,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的书面承诺(附件1);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或解除合同(协议)证明。
8.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简章中岗位需求表“专业要求”中的专业后面有括号的,括号内的内容即为专业研究方向要求),还须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并加盖公章)以及《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附件5);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2021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委托有资质的外事翻译部门,分别将所学课程、毕业论文、专业介绍或能够证明专业研究方向的有关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印章后,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9.报考幼儿教师E岗位相关从业经历证明材料(任职证明(见附件6)、聘用合同书、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等)。
10.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照片反面写姓名、身份证号及应聘岗位)。
四、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进入资格审查现场,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资格审查前7天内在我省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参加资格审查。
2.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3.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入资格审查现场、参加资格审查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4.考生之间应尽量保持1.5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审查结束后立即离场。
5.考生须自现场资格审查及考前14天进行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做到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并记录(附件7《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资格审查及考试当天交相关工作人员。
6.请自觉遵守省市区关于疫情防控及健康管理的有关要求,主动配合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凡违反我区及上级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届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专家研判意见,对以上要求适时再做调整。其他未尽事宜,请以疫情防控部门的相关通知、通告等为准。
五、其他
1.资格审查必须由本人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陪同人员不允许进入现场。
2.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可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
3.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递补通知等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5.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烟台市莱山区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第二批)简章》规定执行。
6.如疫情防控形势有需要,将视情调整时间安排,届时将另行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咨询电话:0535-6891675。
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7月9日
原标题:烟台市莱山区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第二批)现场资格审查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gxqrc.com/notice/102756_for_detail.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