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教育类岗位招聘现场资格审查公告
按照《2021年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卫生类、教育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规定,现将2021年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教育类岗位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为报考山东省莱阳卫生学校、山东省烟台护士学校教育类G岗位(详见附件)通过网上报名审核且缴费的人员。
二、现场资格审查
(一)时间
2021年7月22日,审查分上下午进行,各岗位具体审查时间详见附件。
(二)地点
烟台市中心血站(烟台市莱山区海韵路10号)六楼会议室。
(三)资格审查程序
第一步: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到相应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处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第二步:领取考试准考证。考生到“复核处”进行复核,通过复核后留下资格审查材料,领取考试准考证。
(四)资格审查要求和注意事项
1.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内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
2.需要提交的材料,详见《招聘简章》附件2《2021年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卫生类、教育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以下简称“《应聘须知》”)第23条,除2张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填写完整的《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须提供原件外,其他材料均须同时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考生还需注意带齐相关材料:
(1)应聘有专业研究方向要求岗位的考生,符合岗位要求的同一学历证书上如果没有同时注明岗位要求的专业和专业研究方向,须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以及《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采用《招聘简章》附件5式样)。另外,岗位虽对专业研究方向没有要求,但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主张自己有专业研究方向的,也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以及《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海归留学人员须委托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分别将所学课程、毕业论文、专业介绍或能够证明专业研究方向的有关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印章,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提交。
(2)招聘岗位有职业资格等方面要求的,须提供职业资格证书等。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要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岗位要求的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并于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逾期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报名应聘教育类G岗位的人员,须于2021年年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3.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将补充材料提交到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办公室(烟台市莱山区海韵路10号,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308房间);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到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办公室。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日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
4.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由于教育类G岗位缴费人数均未超过30人,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领取考试准考证,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考生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取消其聘用资格。
5.教育类G岗位在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笔试环节均不进行递补。面试、笔试初步定于现场资格审查下一周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递补通知等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6.领取考试准考证后,应仔细核对考试准考证姓名、报考单位等信息,避免错领情况发生,同时仔细阅读考生须知,了解有关考试信息。
四、其他事项
(一)现场资格审查前28日以来应聘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人有国(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所在地区升级为中、高风险地区,或有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应聘人员须主动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告,并尽快自行就诊排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根据防疫部门工作要求,综合研判并通知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正常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条件,如具备参加条件,应聘人员来烟时须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现场资格审查前14天起,应聘人员每日应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
(二)所有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应佩戴口罩,主动提交《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详见《招聘简章》有关附件)、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原则上不允许使用手机截屏或纸质打印健康通行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应聘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管理,自觉保持安全距离。现场资格审查过程中,如出现疑似症状,应聘人员应主动报告。结束后,应主动离开,不得聚集。
(三)请广大应聘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应减少跨区域流动,尤其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疫情防控未尽事宜,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办理,咨询电话:0535-6246561。
附件:2021年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教育类岗位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安排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16日
原标题:关于2021年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 教育类岗位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jw.yantai.gov.cn/art/2021/7/16/art_5658_28980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