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2021年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及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合时间
2021年7月18日上午7:00
二、集合地点
东营市就业创业中心北门广场(东城南一路290号,东二路与南一路交叉口向西50米路南)集合。
三、注意事项
1.体检人员参加体检须配戴口罩、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面试通知单,并出具健康码。
2.体检人员需准备体检费现金400元(多退少补),体检时直接交付体检医院。
3.在集合地点点名、收缴通讯工具(自觉关闭)、测量体温(体温高于37.3℃不能参加体检),到达体检医院后先进行分组,然后由引领员引领进行体检,请体检人员自觉遵守纪律。
4.未经批准无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规定进行递补。
5.体检执行人社部、原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6.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7.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8.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
9.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提出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0.体检表需本人填写部分(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11.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12.高风险地区人员按照东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规定执行。中风险地区的人员,须持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证明,并持有3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对来自中风险地区和14天内到过或途径中风险地区的来我市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从入(返)我市第1天算起〕,每7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结束前进行1次血清抗体检测。有中风险地区的地级市(非中风险地区)和存在扩散风险的毗邻地区旅居史入(返)我市人员,须持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或抵达我市后第一时间进行1次检测。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4日
原标题:2021年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www.dyrsks.cn/gwysydwks_43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