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烟台龙口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考察有关事宜的通知
一、考察人员范围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的人员(即考生总成绩及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中标“★”的人员)。
二、考察流程
1.通知。进入考察范围的考生要保持通讯畅通,考察组人员将从即日起将与您联系,考生在7月27日后未与考察组取得联系的,请联系龙口市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电话:0535-8551558。
2.准备材料。考生应按照本通知及考察组要求,提前准备好考察材料及考察相关事项。
3.考察。考察组按照考察程序对考生进行考察,考察组将在考察后调取考生档案,考生应在考察前联系好调档事宜。
三、考察内容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1.考察内容。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列为考察的重要内容,贯穿工作始终,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在参加考察时需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派遣期内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打印)、个人总结、单位鉴定材料(“应届毕业生”岗位由学校出具;非应届毕业生有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出具,没有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村(社区)出具,鉴定材料由党组织出具并加盖党委或党支部印章。);考生毕业一年以上且无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
(3)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政审材料(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父母、公婆(或岳父母)、丈夫(或妻子)、兄弟姐妹、子女(未满十八岁不需要提供),所有人员需与个人总结里内容相一致);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专业证书(如:教师资格证书等);
(5)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的2019、2020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无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四、有关要求
1.所有需提交的考察材料均须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打印的材料均用A4纸。
2.参加考察的考生要保持通讯畅通,如有特殊情况,要主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3.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应在考察组联系的时候提供详细的档案所在地单位名称及地址,考察组根据考生提供单位名称开具调档函,并在考察时调取考生档案,无法提供档案所在地单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按《2021年龙口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简章》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5-8551558
龙 口 市 教 育 和 体 育 局
2021年7月26日
原标题:关于2021年龙口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考察有关事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longkou.gov.cn/art/2021/7/26/art_48381_2910466.html?xxgkhid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