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烟台高新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卫生类岗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合格线和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公告
一、笔试成绩合格线
2021年烟台高新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卫生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月18日笔试成绩合格线统一确定为不低于40分。
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笔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因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未通过或弃权等原因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在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及时电话通知递补,请笔试成绩在40分以上且接近报考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分数的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递补通知等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接到递补通知后,24小时内未书面回复的视为放弃。
三、现场资格审查
(一)时间及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将根据疫情防控总体要求适时安排,请关注烟台高新区网站。
(二)资格审查程序
第一步: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到资格审查处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第二步:缴费。考生到相应“复核处”复核,通过复核后到“收费处”扫码缴纳面试考务费(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面试考务费标准为70元)。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凭有关证明材料可当场办理面试考务费减免手续。
第三步:领取面试通知书。缴完费的考生到“复核处”留下资格审查材料,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资格审查要求和注意事项
1.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内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
2.需要提交的材料,详见《招聘简章》附件2《2021年烟台高新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卫生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以下简称“《应聘须知》”)第23条,除2张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笔试准考证、填写完整的《烟台高新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卫生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须提供原件外,其他材料均须同时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考生还需注意带齐相关材料:
(1)应聘有专业研究方向要求岗位的考生,符合岗位要求的同一学历证书上如果没有同时注明岗位要求的专业和专业研究方向,须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以及《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采用《招聘简章》附件5式样)。另外,岗位虽对专业研究方向没有要求,但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主张自己有专业研究方向的,也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以及《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海归留学人员须委托烟台市外事综合服务中心,分别将所学课程、毕业论文、专业介绍或能够证明专业研究方向的有关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印章,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提交。
(2)招聘岗位有职业资格、职称等方面要求的,须提供职业资格证书、职称等级证书等。
(3)招聘岗位对本科所学专业、必修课程等提出相关要求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
3.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将补充材料提交到指定地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到烟台市卫健委高新区管理办公室(烟台高新区科技大道69号创业大厦18层1811房间)。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日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
4.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考生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取消其聘用资格。
5.因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未通过或弃权等原因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在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几日内电话通知递补,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递补通知等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6.领取面试通知书后,应仔细核对面试通知书姓名、报考单位等信息,避免错领情况发生,同时仔细阅读考生须知,了解有关考试信息。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办理,咨询电话:0535-6922205。
附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xls(点击下载)
烟台市卫健委高新区管理办公室
2021年8月3日
原标题:2021年烟台高新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卫生类岗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合格线和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tgxq.gov.cn/art/2021/8/3/art_21341_29127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