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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三批次)教师招聘现场资格审查事宜公布

烟台市教育局 2021-09-14 15:04:26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根据《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第三批次)教师招聘简章》要求,现将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9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地点: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有关要求

请应聘人员按《简章》要求提供报考材料。考试一般安排在现场资格审核结束后1-2天进行,请考生妥善安排行程。

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表(为上交材料封面)。

(2)身份证。

(3)学位、学历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2021年毕业生业没有学历学位和学历学位认证的一般须提供个人书面承诺。

(4)报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岗位的,须按以下要求提交材料:

“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到证,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的书面承诺。

国家统一招生,2019年、2020年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择业期(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存放证明〔档案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择业期(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就业报到证(非个人原因未发放就业报到证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人员(含二年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因疫情影响2021年毕业生,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延后)、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和能够按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个人书面承诺,承诺专业须与学历学位认证书一致〕、身份证,择业期(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提供择业期(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书,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还须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

参加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提供本人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身份证、参加相应项目及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和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5)佐证考生获得重要荣誉和奖励的证书。

(6)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其他条件要求”栏有“研究方向”要求的,还须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和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并加盖公章;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委托市级以上外事翻译中心,分别将所学课程、毕业论文、专业介绍或能够证明专业研究方向的有关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印章后,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同时提交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简章附件4)

(7)有工作单位的或已签订劳动合同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简章附件3)。已与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或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由管档部门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意见”处盖章。已签署就业协议的人员报考,须提供解约证明或同意函。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盖章;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8)招聘岗位有专业工作经历要求的,须同时提交能够证明其专业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所在单位出具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简章附件7)。应聘人员未按照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的,不认可其相关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为工作经历。

(9)招聘岗位有“中共党员”要求的,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考生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提供证明:a.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b.党员证明,须毕业学校组织部门盖章或现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委组织部门盖章;c.入党志愿书全本复印件(须人事档案所在部门盖章)。

(10)学习期间担任过以下学生干部情况,应由就读期间所在学校(院、系)出具。

(11)招聘岗位“其他条件要求”栏有资格、资质等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的证书。

(12)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简章附件5)

(13)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简章附件6)

(14)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

资格初审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如发生现场资格初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初审结果为准。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面试前一天17点前提交。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先笔试后面试的须在面试后(不含面试当天)第五个工作日17点前提供;先面试后笔试的须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不含笔试成绩公布当天)第五个工作日17点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领取准考证,并加入考生微信群,资格审查后考试(包括初试、面试、笔试)、签约等有关事项通知均通过考生微信群公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考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三、防疫要求

根据关于防疫期间考试工作要求,请报考人员注意以下事项:

(1)8月23日以来,考生及共同居住人凡有国(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有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者,须主动报告,并尽快就诊排查,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将根据防疫部门工作要求,综合研判并通知考生是否具备正常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考试的条件。

(2)考生应每天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并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考生健康承诺书》(简章附件5)和《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简章附件6)。现场资格审查前14天内如考生所在地区升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应及时主动向招聘单位报告,并尽快就诊排查,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将根据防疫部门工作要求,综合研判并通知考生是否具备正常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考试的条件。

(3)所有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考试时应主动佩戴防护口罩,出示动态健康码。考生及共同居住人凡有国(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自山东省外来蓬的,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山东省健康码绿码。到校后,由学校会同属地疾控机构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方可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低风险地区考生需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山东省健康码绿码。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现场资格审查及考试期间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管理,自觉保持安全距离。现场资格审查及考试结束后,考生应主动离开,不得聚集。现场资格审查以及考试过程中,如出现疑似症状,应主动报告。

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9月14日

原标题: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第三批次)教师招聘现场资格审查事宜公布

文章来源:http://jyj.yantai.gov.cn/art/2021/9/14/art_17078_29078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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