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烟台长岛综合试验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城镇公益性岗位公告
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长岛工作实际,现发布公益性岗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类别
本次城镇公益性岗位为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人,为社会事业类,设置岗位2个。
二、岗位名称、岗位要求及岗位职责
岗位名称:就业创业服务协管员
1.岗位数量:开发岗位2个,人员需求2人。
2.岗位要求:主要面向长岛辖区内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登记失业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及其他市场化渠道难以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具备一定的沟通表达能力,热爱公共事务,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3.岗位职责:就业创业服务协管员在管理服务工作中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退役军人服务事业,认真钻研业务;
(3)工作人员上岗必须着装整齐,形象庄重,提供优质服务;
(4)能够熟练掌握退役军人各项基本政策,关心关爱退役军人群体,灵活处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5)拥有保密意识,能够坚守退役军人有关业务的保密原则;
(6)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岗位招聘方式及管理
城镇公益性岗位采取发布公告、个人申请、审核公示、县级审批、协议签订、岗前培训等方式组织上岗,城镇公益性岗位的管理由所在单位负责。
四、岗位从业人员待遇和期限
城镇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由长岛综合试验区按照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执行;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有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条件且愿意从事城镇公益性岗位的个人可向区文化文物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提交公益性岗位个人申请等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时间:2022年7月27日-7月29日(报名时间根据报名人数可适当延长)
报名地点: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3210816
长岛综合试验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022年7月27日
原标题:【通知公告】长岛综合试验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2年城镇公益性岗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hangdao.gov.cn/art/2022/7/27/art_48419_2933667.html?xxgkhid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