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烟台莱阳市古柳街道关于公开招聘第三批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130人)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加强街道基层工作力量,根据《莱阳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莱政办字〔2022〕6号)、《莱阳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莱人社字〔2022〕10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三批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30名。
从户籍所在行政村常住居民中产生。主要面向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身份证年龄45-65周岁)等群体。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工作认真负责,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主要从事村级网格化工作,服从村“两委”的管理和分配。具体但不限于: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定期组织志愿活动等工作;负责区域内村容村貌、卫生保洁等工作;针对护林绿化、森林防火、禁烧等工作进行全方位无死角巡查值守;协助做好社保、民政、残联、扶贫、公共卫生等工作;担任巡库员;完成村“两委”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一)维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二)热爱基层服务工作,吃苦耐劳,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
(三)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和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22年10月21日17:00截止。
2、报名地点:户籍地所在村村委会。
(1)享受脱贫政策人口提供居民户口簿及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乡村振兴部门提供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享受低收入政策人员提供居民户口簿及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民政部门提供的低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残疾人员提供居民户口簿及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残疾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大龄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居民户口簿及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无犯罪记录证明。
(6)公益性岗位招用单位认为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二)民主评议
1、参加民主评议人员范围为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2、由村委会通过组织村民代表大会、党员代表大会等形式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民主评议,综合考虑家庭情况、收入状况、劳动能力、年龄等因素,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推荐人员。
(三)审核公示
推荐人员确定后由村委会报莱阳市古柳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后,在村庄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满后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
(四)聘用管理
莱阳市古柳街道统一组织对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开展岗前培训,并委托第三方劳务派遣与安置对象签订劳务就业协议,办理公益性岗位就业登记手续。
乡村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莱阳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劳动绩效等因素确定。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到期后可视情适当延长。由所在村庄按照每人每年不超过60元标准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乡村公益性岗位按照《莱阳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莱人社字〔2022〕10号)实行退出机制,一旦退出即时解除劳务协议,从解除劳务协议的下月起停止发放补贴。
(一)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依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和《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管理,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等规定。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由申请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莱阳市古柳街道办事处
2022年10月19日
原标题:莱阳市古柳街道关于公开招聘第三批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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