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烟台莱阳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2人报名入口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一)网上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9:00-4月12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4月10日12:00-4月13日11:00;
缴费时间:2023年4月10日12:00-4月14日16:00;
报名方式:(1)登录烟台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s://ystwx.yantai.gov.cn/edubm/pc/#/);
(2)下载“烟台一手通”APP,点击首页“教师招聘”专题。
(二)具体要求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拨打岗位需求表中的咨询电话。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首次登陆先注册(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应聘人员根据提示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个人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然后提交审核。网上报名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4月12日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初审:审核部门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3小时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基于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小时后至4月13日11时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审核部门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4月13日15:00前向指定报名期间复核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由于报名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网上报名期间审核部门无法直接获得应聘人员联系方式,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审核部门。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23年4月10日12:00-4月14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面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场70元。网上缴费成功后,应聘人员须尽快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2023年莱阳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通过网上初审后,须在2023年4月10日12:00-4月14日16:00内完成网上缴费,并于4月14日16:00前通过电子邮箱提交申办免费的有关证明材料,经核准通过后,通过原缴费渠道退回本次考试考务费,具体要求详见本简章附件2。
三、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
未参加网上报名的考生,可于现场资格审查时携带材料,按照工作人员安排参加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将在莱阳市政府网站发布。
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表(通过报名系统打印,作为上交材料封面)及诚信承诺书。
2.身份证。
3.学位、学历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3年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2023年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附件3)。
5.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4)或解约函。
6.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7.相应普通话证书。
8.符合岗位条件的证明材料,如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获奖证书等。
9.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专业要求”栏中专业后面有括号的,括号内的内容即为专业研究方向要求),还须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和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并加盖公章;2023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现场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视为弃权,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附件3式样提供,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5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