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35名)
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坐落于泉城济南,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我省唯一一所公办特殊教育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也是全国残联系统开办最早的残疾人职业教育学校。学院面向全国招生,主要招收视障、听障、言语障碍、肢体功能障碍、多重障碍学生和有志于从事残疾人康复及教育等工作的健全学生,开展残疾人和残疾人康复及教育工作者的学历教育以及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学院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特殊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国家残疾人体育培训基地、全国青少年道德培养实验基地、国家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全国职业院校残疾人康复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单位和中国西部教育顾问单位、省级文明单位。
学院设艺术设计系、服装艺术系、医学康复系、特殊教育系、信息技术系等5个系,有工艺美术品设计、文物修复与保护、服装设计与工艺、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特殊教育(师范类)、言语听觉康复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等9个专业。工艺美术品设计、特殊教育两个专业为省级特色品牌专业群建设项目,康复治疗技术、特殊教育两个专业为全国残疾人康复人才培养改革试点专业,传统玉雕、蜡染画创作和墩绣装饰艺术为山东省职业教育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传统黑陶工艺项目为山东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2019年,学院与济南大学合作实施特殊教育专业3+2专本贯通培养。
学院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目前有3个大师工作室、1个名师工作室和3个实践教学基地;建有5个校内实训基地、53个实训实验室,与知名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深度合作,建立77个校外实训实习基地,有效满足人才培养需要。位于济南市长清区平安街道的新校区占地面积约500亩,规划建筑面积22万㎡、可容纳5000人全日制就读,已于2023年5月正式投入使用。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5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辅导员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6月12日以后出生);其他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七级及以下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12日以后出生);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2年6月12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http://www.sddpf.org.cn)和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se.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2日9:00—6月16日16:00
副高级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简章公布后,学院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2)查询时间:2023年6月12日11:00—6月17日16:00
(3)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se.cn)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6月16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考副高级岗位人员,2023年6月12日至16日期间报名的,报名方式与其他招聘岗位一致;2023年6月17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名的,须先行电话联系索取报名表,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报名。
(4)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5)本次招聘各类通知均通过学院网站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的,后果自负。
2.资格审查
(1)初审时间:2023年6月12日11:00—6月17日16:00
(2)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资格初审期间,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将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并打印《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3)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4)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各岗位笔试均只考一科。教师、辅导员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专业知识);档案管理员、图书管理员、医师、中药师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七级及以下管理岗位考试内容为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
笔试满分为100分,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情况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参加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名单等通过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se.cn)予以公布。
2.面试
(1)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需提交材料如下:
①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须作出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的承诺)、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6月12日之前取得)、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④报考定向招聘残疾人岗位的人员须持有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023年6月12日前核发),且为山东户籍或山东生源。持有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五级至八级,2023年6月12日前核发),且为山东户籍的残疾人,可应聘符合条件的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比照岗位要求的残疾人身体条件执行。
⑤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⑥国(境)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对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⑦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交学校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原件。
⑧“其它条件要求”中所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书、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⑨本人签名的《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⑩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
(2)面试方式和内容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开考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现场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通过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网站另行通知,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应聘教师岗位人员的面试采取说课和答辩的方式进行。说课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对教材的把握、教法、学法、教学程序、教师基本功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仪态风貌等。
其他岗位人员的面试采取结构化测试方式组织,体现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仪态风貌、综合素质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招聘副高级及以上或博士研究生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且根据相关比例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将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面试由学院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查阅考生档案、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的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付老师、孙老师
联系电话:0531-87198355
监督电话:0531-87198378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南辛庄西路326号(老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平安街道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新校区)
邮政编码:250022(老校区)、250306(新校区)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2023年6月8日
原标题: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8/202306/d8be63bb-592c-438f-a901-1dd25320705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