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济南高新区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1人)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初级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13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6月13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满足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其他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6月13日。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二、招聘岗位
2023年度济南高新区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计31人,招聘岗位条件、人数等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度济南高新区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打印准考证
(一)个人报名
报 名 时 间:2023年6月13日9:00—6月25日16:00。
初审和查询时间:2023年6月13日9:00—6月26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网站(http://innovation.jinan.gov.cn/)及专属报名网站(http://jngxws.zhaopin.com/),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招聘单位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可以在初审和查询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
报名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如需咨询,可直接拨打招聘咨询电话。
(二)网上报名上传的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或照片;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需提供就业推荐表);
3.学信网在线学历认证及学信网在线学位认证;
4.《报名登记表》(附件2,需本人签名);
5.《诚信承诺书》(附件3,需本人签名);
6.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人事权限管理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不能按时提交的,个人可向招聘单位提交纸质申请书,经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前提供);
7.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8.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9.报考有工作经历岗位要求的,应出具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
10.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三)单位初审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报名结束后,按不低于1:3比例核实各岗位报名情况,对于应聘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将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布。
所应聘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经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岗位招聘计划调整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四)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均需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方式为:应聘人员使用个人报名账号登录网址http://jngxws.zhaopin.com,点击“我的报名-我的准考证”入口,下载并打印。
(五)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时,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人员选拔考试
此次招聘人员选拔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每部分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权重各占总成绩的50%,各部分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岗位差异,选拔流程有所区分,其中,初级岗位先笔试后面试,中级岗位先面试后笔试,具体如下:
(一)初级岗位人员选拔考试
1.笔试
参加要求: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7月9日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3年7月6日9:00—7月9日9:30。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
笔试科目:根据专业要求不同分为医学类(A类)、中医类(C类)、综合类(D类)。
笔试内容:医学类(A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中医类(C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中医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类(D类),笔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
筛选条件: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合格线上人员,按照1:3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范围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未达到相应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资格审查: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材料如下:
1 |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7 |
报考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需带本人证件照片) |
2 |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8 |
报考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 |
3 |
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9 |
其他报考条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或材料 |
4 |
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10 |
工作经历证明 |
5 |
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格式自拟) |
11 |
面试准考证 |
6 |
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
12 |
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
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初审与资格复审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对于放弃、复审结果不合格等造成的面试人选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筛选条件:面试成绩在当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宣布。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合格线上人员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3.选拔标准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增加一轮面试,按该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二)中级岗位人员选拔考试
1.面试
参加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其他资格审查要求、面试方式与初级岗位人员面试要求相同。
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筛选条件:面试成绩在当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宣布。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进入笔试环节。
2.笔试
中级岗位应聘人员笔试参加要求、笔试时间、笔试形式、笔试科目、笔试内容与初级岗位应聘人员相关笔试要求相同。
笔试时间:2023年7月9日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3年7月6日9:00—7月9日9:30。
筛选条件: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3.选拔标准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级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招聘主管部门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对考察人选档案的审核。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研究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不计算服务年限)。
七、其他
2023年度济南高新区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31—58839676(工作日9:00-17:30)
附件1:《2023年度济南高新区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xlsx
附件2:《2023年度济南高新区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济南高新区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12日
原标题:2023年度济南高新区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innovation.jinan.gov.cn/art/2023/6/12/art_17708_48038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