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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类岗位公开招聘笔试、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的公告

按照《2023年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卫生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2023年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类岗位公开招聘笔试、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
(一)报到、发放准考证
时间:2023年8月11日 14:30-15:30
地点: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楼报到处
注意:考生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提交有效期内身份证、2张2寸近期同底板正面免冠照片。报考检验科科员A岗位的考生在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考试
1.时间:2023年8月12日
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均考一科,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
2.考生
笔试考生:报考传染病防制科科员、检验科科员B岗位人员。
(三)工作安排
考生按规定时间到达考试地点,凭有效期内身份证和准考证报到入场,两证缺一不可。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迟到十五分钟即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考场实行封闭管理。考试全程考生不得携带、使用任何通讯工具,违者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场前将携带的手机等各类通讯工具关闭,并上交监考人员集中保管,考生考试全程须服从管理。考试期间请自觉保持良好秩序,严禁喧哗。考生家属等无关人员严禁进入考试地点。
本场考试未结束前,考生不得离开考场,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考试结束后,按照《2023年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卫生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要求,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合格线。进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若遇末位分数并列,同时进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和进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于2023年8月12日14时前在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布。
考试成绩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范围。考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经与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同意,在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内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为保证面试按时进行,递补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3日8时,过时将不再递补。
二、现场资格审查
(一)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报考检验科科员A岗位通过报名初审的应聘人员、报考其他岗位通过笔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8月12日14:00-15:30
地点: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工作安排
第一步: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到资格审查处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简章》附件2),2名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第二步:复核,领取面试通知书。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到“复核处”进行复核,提交资格审查材料,领取面试通知书。
注意:所有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到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资格审查处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注意事项
1.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本人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
2.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中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2023年8月13日17时前提交至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4.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笔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超过招聘计划的,经与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同意,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可直接确定为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组织考察。
5.领取面试通知书人员即为进入面试人员。
6.请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且接近报考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分数的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现场资格审查相关材料,因本人原因错过递补通知等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以及未按时提供现场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放弃,责任自负。
三、面试
(一)时间、地点、方式
面试时间:2023年8月13日
面试地点: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面试方式:面谈交流(报考检验科科员A岗位)、专业测评(报考传染病防制科科员、检验科科员B岗位)
(二)面试应注意事项
1.请面试人员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提前30分钟到达面试地点,在规定时间内到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参加面试,报到时凭有效期内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入场,两证缺一不可。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迟到十五分钟即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全程实行封闭管理,请考生认真阅读《考生须知》,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将携带的手机等各类通讯工具关闭,并上交组织管理人员集中保管。考生采取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按抽签顺序依次面试。考生面试期间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考生家属等无关人员严禁进入面试地点。
3.面试全程考生不得携带、使用任何通讯工具,不得擅自交换面试抽签序号,不得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不得有其他扰乱面试管理秩序和违反面试纪律的行为,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4.考生遇到与自己存在亲属、师生、同事等应当回避关系的人员担任本场考官或考务工作人员时,要主动向本考场监督员或组织管理人员提出回避请求,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5.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务工作人员透露本人的姓名、考号、工作单位、毕业院校等个人信息,不得穿戴具有明显职业特征的服装或饰品,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6.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场,到休息室等候,待面试成绩公布后统一离开。本场考试未结束前,未经批准不得离开规定的场所,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等候期间,不得喧哗,不得随意出入。
7.考生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集中公布。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8.中心与拟聘用对象当场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就业协议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请提前准备好。省外院校考生请携带三方协议进行签约。省内网签的考生需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进行签约,请提前注册并准备好账号信息。
其他未尽事宜,以《2023年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卫生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本公告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咨询电话:0535-6700915
监督电话:0535-6700907
 

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8月7日

原标题:关于2023年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类岗位公开招聘笔试、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ytscdc.cn/zhongxindongtai/135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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