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烟台市蓬莱区考选优秀毕业生简章(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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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选岗位及数量
(一)A类岗位:25名。
(二)B类岗位:25名。
岗位条件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烟台市蓬莱区考选优秀毕业生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考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须年满18周岁(2006年3月24日以前出生),其中,大学本科毕业生不超过25周岁(1998年3月24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5年3月24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91年3月24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考选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考选岗位所须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考选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报考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报考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除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外,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人员报考的,须在2024年3月2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无业人员须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转为正式党员或被开除党籍的人员,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海归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可报考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网址: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penglai.gov.cn)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4日9:00-3月29日17:00
查询时间:2024年3月24日11:00-3月30日17:00
报考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考选简章,确认符合拟报考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征得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对报考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拨打咨询电话具体咨询。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同时上传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照片大小114x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可参考附件4)彩色扫描件。报考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2024年3月30日17:00后,考选主管机关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考人员填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与证件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考选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3月24日11:00—3月30日17:00
考选主管机关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报考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及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通过初审的应说明理由,未按规定填报的应予以说明理由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按反馈抓紧修改完善报考信息,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考选主管机关。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3月24日11:00—3月31日12: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后于2024年4月15日9:00至笔试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2024年烟台市蓬莱区考选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平台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先进行缴费,4月1日17:00前联系考选主管机关提交减免考务费相关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办理退费,逾期不再办理。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考人数3倍的,按照1:3比例相应核减考选计划。A类岗位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全部调整到B类岗位,原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只进行一次。
(四)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选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选、聘用资格。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以及现场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请登录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penglai.gov.cn)查询。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简章附件2。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笔试后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经考选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考选主管机关具体负责。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所有岗位笔试均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考选主管机关根据岗位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考选主管机关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根据考选岗位和人数由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前,组织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截止到面试前一天12:00前。面试人员名单在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penglai.gov.cn)公布。
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面试由考选主管机关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组织计划、综合分析、沟通协调、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等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及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网站)。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不足7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同一考选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并列且影响聘用的,则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依次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的顺序排序,仍不能确定的,则对考试总成绩并列的考生进行加试,并以加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名单在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penglai.gov.cn)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考选主管机关负责组织考察、体检。考选主管机关应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结合实际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审核。考选主管机关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考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规定的行为,取消聘用资格。被考察对象在考察过程中出现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其他妨碍考察工作行为的,干扰、影响考选主管机关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考选主管机关将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认真调查档案中存在的问题,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考选主管机关负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penglai.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有反映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原则上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未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不服从统一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试用期满,按规定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由组织部门统一分配,进行精准化、差异化、递进式培养锻炼。组织部门将建立“优选计划”跟踪管理制度,根据优秀毕业生现实表现、专业特长和工作需要,或安排到重点工程指挥部、经济园区、重点产业部门等进行重点培养锻炼,或适当调整工作岗位。
七、其他
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考选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考选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考选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考选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考选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简章由中共烟台市蓬莱区委组织部、烟台市蓬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5643520、0535-5668123
监督电话:0535-5815315
报名(考选通知、信息公告公示)网站: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penglai.gov.cn)
附件:
附件1:2024年烟台市蓬莱区考选优秀毕业生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2024年烟台市蓬莱区考选优秀毕业生资格审查材料清单.docx
附件3:2024年烟台市蓬莱区考选优秀毕业生相关情况证明(式样).doc
附件4:2024年烟台市蓬莱区考选优秀毕业生同意报考证明(式样).docx
中共烟台市蓬莱区委组织部 烟台市蓬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9日
原标题:2024年烟台市蓬莱区考选优秀毕业生简章
文章来源:https://www.penglai.gov.cn/art/2024/3/9/art_33136_29654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