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福山区2024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预报名公告
一、招聘条件和人员范围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热爱基层服务工作,吃苦耐劳,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
(三)能够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人员范围:具有福山区户籍或在区内常住(有房产证、购房合同或居住证半年以上)且在人社部门登记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登记失业的16—24岁 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以及其他市场化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
(五)对有工商注册信息或企业兼职(包括企业股东、法人、监事、出资人等)、有单位名下在职职工社保正常缴费信息(不包括灵活就业)、公积金缴费信息等、已享受社保补贴(包括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满36个月的、提前退休职工、乡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镇(街道)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及其他人员、存在失信情况人员等均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2日—2024年9月20日(节假日正常休息)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福山区零工市场(建盛福海城西门);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并填写《福山区城镇公益性岗位个人申请承诺书》(附件1)、《福山区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申请表》(附件2);
4.根据报名人数及岗位需求匹配条件,分批次公示、录用;
5.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城镇零就业家庭中人员提供居民户口簿、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法定劳动年龄内家庭成员的就业创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学生需提供在校(读)证明;
(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就业创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3)登记失业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提供有效残疾证件、就业创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市场化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除需提供就业创业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以下各类人员还需提供:①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中的失业人员需持离婚或丧偶证明及相关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证明;②低保家庭成员的失业人员需持民政部门颁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③“二孩妈妈”需持相关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证明(户口本复印件或出生证明复印件等)。
(5)其他必需的相关证明材料。
6.资格审查:根据《烟台市福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烟福人社〔2022〕3号)文件规定和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
7.聘用管理: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需进行岗前培训,与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就业协议,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三、待遇期限
城镇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按照福山区月最低工资标准,按月发放,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执行。城镇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与企业吸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合并计算,累计不超过3年。
四、退出管理
依据《烟台市福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一旦退出将即时解除劳务协议,从解除劳务协议的下月起停止发放补贴。
五、其他事项
(一)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依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和《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管理,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等规定。劳务协议原则上每年一签。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福山区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等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六、咨询电话
6331365 李女士、刘女士
烟台市福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1日
原标题:烟台市福山区2024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预报名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ytfushan.gov.cn/art/2024/9/11/art_13662_29444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