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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烟台教育局 2025-04-07 16:55:52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应聘人员年龄:中级岗位须为1979年4月以后出生,高级岗位须为1974年4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相近专业是否符合要求由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并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官网公布审核通过专业;

(六)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七)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的有关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所有资格、资质证书等),除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及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于2025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外,其他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4月8日以前取得。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外,还需于2025年7月31日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并于网上报名前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分别将所学课程和成绩单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印章,以备网上报名时使用。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2025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当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应聘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应聘。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考生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3式样),实行集体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机构均须盖章;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盖章;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5年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网上报名、初审和现场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1.时间。

报名时间:2025年4月8日9:00-4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5年4月8日11:00-4月16日16:00

2.报名方式。登录烟台市教育局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s://ystwx.yantai.gov.cn/edubm/pc/#/)进行报名。

3.具体要求。

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报名期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根据提示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个人报考信息,上传的照片、图片等应保证清晰可辨,然后提交审核。网上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填交报考信息的,以最后一次提交的报名信息为准进行审核。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5年4月8日11:00—4月16日16:00

网上报名期间由学院安排专人负责查看网上报名情况,确定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并对网上审核结果负责。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网上审核,并在网上反馈审核结果。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2小时后至网上报名查询时间结束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应聘人员对报名网上审核结果持有异议,可在查询时间最后一天16:00前向指定的报名期间复核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网上审核结果无异议。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招聘单位。

(三)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各岗位网上初审通过人员,须按照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现场审查确认通过后发放准考证,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未参加网上报名的考生,可于现场资格审查时携带相关材料现场报名。

1.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4月17日9:00-16:00

地点: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弘道楼2楼216房间

2.提交材料。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登记表(通过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2)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4)学位、学历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升本的,还需提交专科学历证书);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2025年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采用网上签约院校的可不提供)。

(6)在职或已签署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无业人员报考,需提供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7)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附件1“专业要求”栏中专业后面有括号的,括号内的内容即为专业研究方向要求)要求的,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和专业研究方向证明(附件4)(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并加盖公章;全日制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8)报考有要求中共党员的岗位须提供中共党员证明。考生可选择提供以下任何方式之一证明:a.党员证明信(附件5),毕业学校党组织部门盖章或现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部门盖章;b.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c.入党志愿书全本复印件(须保管人事档案部门盖章)。

(9)招聘岗位“其他条件要求”栏有资格、资质等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的证书及佐证材料等。

(10)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

3.有关要求。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审查材料不全的,须在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证明)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7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领取准考证,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后考试、签约等有关事项通知均在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发布。

本次招聘岗位按照岗位招聘计划的3倍确定开考比例,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未达到1:3 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应聘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仅限一次。核减、取消岗位公告在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四、考试

考试形式为直接面试,各岗位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考场安排以及其他有关事宜将在学院官方网站发布。

1.面试。面试方式为试讲。

(1)参加对象:通过现场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的人员。

(2)成绩公布:本岗位面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对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加试、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并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2.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等额进入考察体检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协议时2025年应届生须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包含考试总成绩的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官网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负责组织考察、体检。学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烟台市教育局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院或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等规定,新进入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需求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公告由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2701012

监督电话(不接受咨询):0535-2101861

烟台市教育局网址:https://jyj.yantai.gov.cn/

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网址:https://www.ythealth.edu.cn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

谭老师 18563880269 杨老师 18363816318

附件1:2025年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docx

附件4: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式样).docx

附件5:党员证明信.docx

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2025年4月7日

原标题:2025年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s://jyj.yantai.gov.cn/art/2025/4/7/art_17078_29124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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