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烟台栖霞市公开考选优秀毕业生报名入口开通

报名时间:2025年5月6日9:00-5月12日17:00
考选条件
坚持品学兼优,突出政治标准,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
3.须年满18周岁(2007年4月以前出生)。大学本科生须于1999年1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须于1996年1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须于1992年1月以后出生;
4.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有服务基层的意愿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5.具有考选岗位所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
6.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不列入考选范围;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考选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报考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报考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除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外,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人员报考的,须在2025年4月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海归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可报考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
5.被开除公职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8.预备党员由于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的;
9.现役军人;
10.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11.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
12.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13.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