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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烟台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个人所得税税目—劳务报酬所得

烟台中公教育 2021-08-19 15:58:36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个人所得税税目—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具体项目共28项。

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其他劳务。

【提示】如何区分劳务报酬所得和工资、薪金所得,主要看是否存在雇佣与非雇佣关系。

【提示】关注下列内容,注意选择题

董事费 在单位任职受雇 工资薪金所得
  不在单位任职受雇 劳务报酬所得
老师、演员 在单位授课、演出 工资薪金所得
  在外授课、走穴 劳务报酬所得
商品营销奖励 雇员 工资薪金所得
  非雇员 劳务报酬所得
个人兼职 劳务报酬所得
律师以个人名义再聘请其他人员支付报酬 由该律师按“劳务报酬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证券经纪人从证券公司取得的佣金收入 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对展业成本部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目前实际情况,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的比例暂定为每次收入的40%。
个人保险代理人以其取得的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相关收入(不含增值税) 减去地方税费附加及展业成本,按照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展业成本,为佣金收入减去地方税费附加余额40%。个人保险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企业的委托,在保险企业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自然人,不包括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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