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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烟台莱阳市团旺镇 关于公开招聘第二批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175人)

爱在团旺 2022-10-21 14:51:38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莱阳市团旺镇

关于公开招聘第二批乡村公益性岗位

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莱阳市团旺镇乡村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队伍,着力提高乡村低收入群体收入,充实基层工作力量,根据《莱阳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莱政办字〔2022〕6号)、《莱阳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莱人社字〔2022〕10号)文件精神,结合莱阳市团旺镇实际情况,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75名,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目的

温润暖心,有效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地就业,调动就业困难人员的干劲和热情,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持续增收,让就业困难人员生活的更体面、更幸福、更有获得感,同时提升乡村综合治理水平,为乡村振兴勾画出人与岗位和谐发展的靓丽风景。

二、招聘对象及岗位要求

招聘人员范围:从户籍所在行政村常住居民中产生。

(一)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等群体。
 
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农村大龄人员,是指身份证年龄45-65周岁人员,含已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二)岗位名称、岗位类别、工作内容、招聘人数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维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2、热爱基层服务工作,吃苦耐劳,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
3、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和身体条件。
4、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益岗以下人员不纳入其中:
1、无劳动能力人员
2、有工商营业执照,担任股东、监事、理事职务人员
3、财政供养人员(村“两委”成员、村干部等)
4、企业参保人员(挂档缴费人员除外)
5、已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企业退休人员)
6、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或有未处理完毕的不良征信记录的人员
7、有过违法犯罪行为服刑期满的人员
8、超过70周岁(含70周岁)以上人员
9、其他不符合条件人员
特别要注意的是乡村公益岗中配偶为公职人员、村(社区)干部直系亲属的,报名需单独注明并报备至人社局。

四、招聘程序

乡村公益性岗位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流程包括发布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市级审批、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等环节。
遵循自愿报名方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21日17:00
2、报名地点:符合条件的人员到岗位所在地村委会报名。
3、报名方式:报名实行本人现场报名方式,并填写《莱阳市乡村公益性岗位个人申请承诺书》(附件2)。
4、报名所需材料
(1)享受脱贫政策人口提供居民户口簿及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乡村振兴部门提供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享受低收入政策人员提供居民户口簿及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民政部门提供的低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残疾人员提供居民户口簿及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残疾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大龄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居民户口簿及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无犯罪记录证明。
(6)公益性岗位招用单位认为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二)民主评议
(1)参加民主评议人员范围为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2)由村委会通过组织村民代表大会、党员代表大会等形式,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民主评议,综合考虑家庭情况、收入状况、劳动能力、年龄等因素,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推荐人员。
(三)审核公示
推荐人员确定后由村委会报莱阳市团旺镇审核同意后在村委会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满后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
(四)聘用管理
莱阳市团旺镇统一组织对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开展岗前培训,并委托第三方劳务派遣与安置对象签订劳务就业协议,办理公益性岗位就业登记手续,签订劳务就业协议的期限不低于1年(临时性疫情防控公益性岗位除外)

五、待遇期限

乡村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莱阳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劳动绩效等因素确定。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到期后可视情适当延长。
    乡村公益性岗位由所在村庄按照每人每年不超过100元标准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六、动态岗位管理

乡村公益性岗位按照《莱阳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莱人社字〔2022〕10号)实行退出机制,一旦退出即时解除劳务协议,从解除劳务协议的下月起停止发放补贴。

七、其他事项

(一)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依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和《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管理,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等规定。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由申请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信息发布渠道:
莱阳市人民政府官网:http:// www.laiyang.gov.cn
微信公众号:“梨乡莱阳”“梨乡就业”、“莱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爱在团旺”。

 

 

莱阳市团旺镇

2022年10月19日

 

附件:

附件1:招聘岗位信息.doc

附件2:莱阳市乡村公益性岗位个人申请承诺书.doc

原标题:【公告】莱阳市团旺镇 关于公开招聘第二批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iuQU1Zgm27QmoXvXSH9z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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