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烟台长岛综合试验区大数据服务中心城镇公益性岗位公告
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长岛工作实际,现发布公益性岗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类别
本次城镇公益性岗位为区大数据服务中心招聘1人,为公共服务类,设置岗位1个。
二、岗位名称、岗位要求及岗位职责
岗位名称:政务服务平台话务员
1.岗位数量:开发岗位1个,人员需求1人。
2.岗位要求:主要面向长岛辖区内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登记失业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及其他市场化渠道难以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具备一定的沟通表达能力,热爱政务服热线平台,熟悉各单位工作职能,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3.岗位职责:政务服热线平台话务员须承担政务服热线平台服务工作。在服务工作中应当履行以下职责:(1)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按照要求办理工单,严格办事流程,耐心细致处理居民诉求。(2)严格使用文明用语及接线部统一用语,做到规范与实际相结合灵活运用。并不断加强自身语言表达能力,提高服务水平。(3)严格遵守平台各项工作制度。(4)负责做好档案资料整理工作,做好影像资料的收集和保存,定期整理归档。(5)根据实际情况和日常管理需求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三、岗位招聘方式及管理
城镇公益性岗位采取发布公告、个人申请、审核公示、县级审批、协议签订、岗前培训等方式组织上岗,城镇公益性岗位的管理由所在单位负责。
四、岗位从业人员待遇和期限
城镇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由长岛综合试验区按照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执行;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有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条件且愿意从事城镇公益性岗位的个人可向区大数据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提交公益性岗位个人申请等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4日-3月16日(报名时间根据报名人数可适当延长)
报名地点: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3210917
长岛综合试验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2023年3月13日
原标题:【就业服务】长岛综合试验区大数据服务中心2023年城镇公益性岗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hangdao.gov.cn/art/2023/3/14/art_48419_2938838.html?xxgkhid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