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烟台市蓬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2605人)
为持续推动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规范有序开展,根据《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城乡公益性岗位包括城镇公益性岗位和乡村公益性岗位两类,均面向蓬莱户籍或蓬莱常住家庭人口招聘。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
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3.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4.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6.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7.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注:以上各类人员均需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
2.农村低收入人口;
3.农村残疾人;
4.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
二、标准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认真,责任心强,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
(三)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身体条件能适应工作岗位需要;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已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包括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满36个月的人员;
2.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人员;
3.有工商注册信息和已退休(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除外)的人员;
4.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详见附件1、附件2。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5月19日——2023年5月21日
(二)报名电话、报名地点:
登州街道
电话:0535-5822880
报名地址:登州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人社窗口;
紫荆山街道
电话:0535-5644452
报名地址:紫荆山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人社窗口;
蓬莱阁街道
电话:0535-5990005
报名地址:蓬莱阁街道办事处二楼(蓬港路1号);
新港街道
电话:0535-2435092
报名地址:新港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便民大厅人社和医保窗口;
南王街道
电话:0535-5636799
报名地址:南王街道半岛蓝庭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人社窗口;
刘家沟镇
电话:0535-3455118
报名地址:刘家沟镇党群服务中心人社窗口;
大柳行镇
电话:0535-5650591
报名地址:大柳行镇党群服务中心人社窗口;
小门家镇
电话:0535-5759150
报名地址:小门家镇党群服务中心人社窗口;
大辛店镇
电话:0535-5718031
报名地址:大辛店镇政府院内西北侧人社所;
村里集镇
电话:0535-5760073
报名地址:村里集镇党群服务中心人社和居民养老保险窗口;
北沟镇
电话:0535-5920232
报名地址:北沟镇党群服务中心人社窗口。
注:
1.报宣传部、住建局、妇幼保健院的人员到登州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报名;
2.报法院的人员到岗位所属的登州街道、新港街道、大辛店镇党群服务中心报名;
3.报文旅局的人员到蓬莱阁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报名;
4.报科技局、统计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的人员到新港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报名;
5.报公益岗从事政法委网格员工作的人员到岗位所属的登州街道、蓬莱阁街道、新港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报名。
(三)现场报名:填写《蓬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件3)《个人申请承诺书》(附件4),一式三份。
(四)报名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含地址页、索引页及本人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3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五、招聘方式
城镇公益性岗位由人社局和镇街统一组织面试确定推荐人选;乡村公益性岗位通过民主评议的方式确定推荐人选。
六、待遇及期限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岗位待遇按月发放。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
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执行。城镇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与单位吸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合并计算,累计不超过3年。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按照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岗位待遇按月发放。
区政府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三)镇街组织安置对象与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劳务协议,协议实行一年一签。本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七、退出机制
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一旦退出将即时解除劳务协议,从解除劳务协议的下月起停止发放补贴。
(一)自然退出。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镇街督促退出:
1.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
2.自愿退出岗位的;
3.公益性岗位已满规定期限的;
4.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超出安置年龄的;
6.其他须退出岗位的情况。
(二)人员清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由镇街负责予以清退:
1.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
2.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他人顶替上岗的;
3.无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4.不服从岗位管理或违反岗位管理办法,造成不良影响的;
5.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合格的;
6.工作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经整改仍不到位的;
7.在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其他不符合城乡公益性岗位条件的。
八、其他事项
(一)1人仅限报1岗,可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二)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情况和工作需要,由各岗位开发设置单位按程序组织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上岗。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五)信息发布渠道:蓬莱区人民政府网站、“蓬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蓬莱就业”微信公众号、各镇街微信公众号。
咨询监督电话:0535-5657087
烟台市蓬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9日
原标题:【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烟台市蓬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penglai.gov.cn/art/2023/5/19/art_13634_29517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