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40人)
为深入推进我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根据《莱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在烟台市范围内认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4050人员(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未达法定退休年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有营业执照,注册为法人或股东且未注销的不在招聘范围。
二、招聘数量
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40名。
三、工作地点及内容
在莱山区教育系统中小学和幼儿园从事社工服务、后勤保障等工作。
四、招聘流程
符合条件且有意从事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于2023年5月29日至6月2日(工作日内、工作时间期间)向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地址:莱山区迎春大街172号祥隆国际大厦1401室,电话:0535-6891675)提出个人申请,提交公益性岗位个人申请承诺书一份(附件)、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一份(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后现场返还)、失业证(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后现场返还)、一寸照片两张,由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进行资格审查,对初审符合条件的分类登记台账,并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对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人讲明理由,不予受理。
六、岗位待遇
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莱山区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城镇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与单位吸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合并计算,累计不超过3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执行。
七、规范上岗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通过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区级审批、协议签订、岗位培训等环节进行规范上岗。
2.依据《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一旦退出将即时解除劳务协议,从解除劳务协议的下月起停止发放补贴。
3.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八、其他事项
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和《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管理,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等规定。
附件:承诺书
2023年5月24日
原标题:2023年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xqrc.com/news/103391_for_detail.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