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烟台长岛综合试验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城镇公益性岗位公告(2人)
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长岛工作实际,现发布公益性岗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类别
本次城镇公益性岗位为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人,为社会事业类,设置岗位2个。
二、岗位名称、岗位要求及岗位职责
岗位名称: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
1.岗位数量:开发岗位2个,人员需求2人。
2.岗位要求:主要面向长岛辖区内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登记失业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及其他市场化渠道难以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具备一定的沟通表达能力,热爱公共事务,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3.岗位职责: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公益性岗位人员一般在县级及以下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辅助性工作,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1)协助开展辖区内劳动保障监察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工作;
(2)协助做好档案材料整理、资料采集更新工作;
(3)协助对用人单位、在建项目工地实施网格化管理、进行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
(4)协助受理辖区内维权举报投诉,协助处理各类渠道反映的欠薪线索,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进行排查并协助调处,协助稳控群体性、突发性事件;
(5)协助做好欠薪案件线索的排查、判断和筛选甄别;
(6)协助做好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安排的其他临时性辅助工作。
三、岗位招聘方式及管理
城镇公益性岗位采取发布公告、个人申请、审核公示、县级审批、协议签订、岗前培训等方式组织上岗,城镇公益性岗位的管理由所在单位负责。
四、岗位从业人员待遇和期限
城镇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由长岛综合试验区按照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执行;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有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条件且愿意从事城镇公益性岗位的个人可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提出申请,提交公益性岗位个人申请等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9日-7月21日(报名时间根据报名人数可适当延长)
报名地点: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咨询电话:0535-3213761
长岛综合试验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023年7月19日
原标题:【就业服务】长岛综合试验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23年城镇公益性岗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hangdao.gov.cn/art/2023/7/19/art_48419_29409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