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烟台高新区马山街道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深入推进我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根据《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及烟台高新区相关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下列人员:
(一)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具有马山街道户籍,已登记管理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70周岁(已领取职工养老退休金除外)等群体;
(二)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具有马山街道户籍或常住地为马山街道所辖各社区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登记失业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及其他市场化渠道难以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
二、招聘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热爱基层服务工作,吃苦耐劳,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流程
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流程包括发布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区级审批、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等环节。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2月22日12:00前。
2.报名地点:到各村各社区申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申请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需提交资料:个人申请承诺书(见附件1),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含索引及本人户口页)、相关人员类别证明(脱贫享受政策人口证明、低保证明、残疾人证书等)。
申请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需提交资料:
(1)城镇零就业家庭中人员提供居民户口簿(含索引及本人户口页)及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夫妻双方失业证、子女在读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提供居民户口簿(含索引及本人户口页)及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失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3)其他市场化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相应的证明材料。登记失业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提供残联部门核发的《残疾证》、居民户口簿(含索引及本人户口页)及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失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中的失业人员需持居民户口簿(含索引及本人户口页)、离婚或丧偶证明及相关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证明及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低保家庭成员的失业人员需持居民户口簿(含索引及本人户口页)及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民政部门颁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失地农民需持居民户口簿(含索引及本人户口页)、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失业证、失地农民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
(4)个人申请承诺书(见附件1)。
5.资格审查:由各村、各社区根据《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烟人社规〔2022〕1号)文件规定和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后,提交马山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窗口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人员在各村、各社区公开栏张榜公告。
(二)民主评议。1.参加民主评议人员范围为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2.由各村、各社区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民主评议,综合考虑家庭情况、收入状况、劳动能力、年龄等因素,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推荐人员。
(三)审核公示。推荐人员确定后各村、各社区报马山街道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所审核同意后,在各村、各社区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满后人员名单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
(四)聘用管理。马山街道统一组织对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开展岗前培训,并委托第三方劳务公司与安置对象签订劳务就业协议,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签订劳务就业协议的期限不得低于1年。
四、岗位待遇
工资方面: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乡村公益性岗位按照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城镇公益性岗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 3 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到期后可视情适当延长;城镇公益性岗位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
保险方面: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由政府统一为其购买每年不超过6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执行。城镇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与单位吸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合并计算,累计不超过3年。
五、规范上岗
1.严格按照烟台市人社局《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工作的通知》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通过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区级审批、协议签订、岗位培训等环节进行规范上岗。
2.依据《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一旦退出将即时解除劳务协议,从解除劳务协议的下月起停止发放补贴。
3.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六、其他事项
1.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依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和《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管理,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等规定。
2.1人仅限报1岗,1人报多岗的发现后取消报名资格。
附件目录:个人申请承诺书.doc(点击下载)
马山街道办事处
2023年2月20日
原标题:2023年烟台高新区马山街道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tgxq.gov.cn/art/2023/2/22/art_21341_2948244.html